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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居民安置地建的房屋能出售吗?

我是一个城市郊区的农民,因国家征用我们的土地,另外给了一块居民安置地建了一栋房屋(这块地我们也花了钱,只是价格比市场价稍稍低一点),有十多个套间,房子太多了能不能作商品房出售给其他人?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有。如果能出售,是不是只能出售给本村的人?
金滴6|2007-07-12 19:46

其他答案

蝴蝶笨笨

你有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吗?有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吗?如果没有的话,请你别忘活了,没有的.那就是没有按规定办事,乱用土在,请小心,必须有相关部门的同意,注意!!!!!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海子无言

可以出售,但是土地过户应交出让金,房产出售应纳税.参考文献:业务知识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古灵精怪sun

可以出售。因为你有这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属于你的合法产权,你完全可以处置它——包括(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按照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出售,不一定卖给指定对象,可以卖给非本村人口的。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房掌柜

可以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轻风之声

其实,这样个安置用地和住宅用地是有区别的.虽然你们有房产证,但是用于出售.最好是去房管局问问清楚!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爱房小二

私有财产,你可以自由决定。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lovetao4ever

可以出售的这个没关系。只要有房产证就没问题不过其实租比出售要核算,而且你们还不会受到“是否能出售”这样问题的捆饶
2007-07-12 19: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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