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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应该不应该交?

我新买的房,原购房合同定于10月28日给房,现开发商拖后到11月15日,但现在就让交取暖费,且是全额,是否合理?应如何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交涉,条例或法律如何规定?拒缴全额是否合理?
经典双喜|2007-07-12 13:46

其他答案

我很看好你

不合理而且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是可以要它赔偿的,一般是千分之三点五一天,不过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
2007-07-12 13:51
来自北京市

猪头司令

这是不合理的!!!在你拿钥匙之前的取暖费都可以不交,而且是按照天数算的,而不是全额。我买的房子在可以办入住之后我一直没办,到最后我去办的时候,取暖费还是按照办完入住以后的第二天开始算的。所以这种状况是不合理的,拒绝交款是应该的,因为你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交涉不成,你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比如房管局等等。附件:请问我.doc
2007-07-12 13: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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