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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用于经营的房屋个税=租金收入*1%,请问1%的依据?企业所得税会预收一部分,个税看不懂,麻烦谢谢

我是新手,多多关照
青青纸鸢|2013-11-13 11: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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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8〕24号,根据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计算方法是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费用完为止。费用扣除标准为: 展开
2013-12-14 00:19
来自北京市

西溪学士

财税〔2008〕24号,根据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计算方法是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费用完为止。费用扣除标准为: 展开
2013-11-13 11: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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