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6年法院调解离婚,有法院盖章的调解书:房子属于我,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的。现在出售这所房子,地税 测绘等手续都办完了,等到签字过户时 坊子区房管局办事员看了我的离婚协议书(法院盖章的 该房属于我,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的),却又要求出示生效证明、原配偶的签字?都离婚7年多了,本来不在一个城市 前几年听说去国外打工;早已无法联... 展开
我在2006年法院调解离婚,有法院盖章的调解书:房子属于我,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的。现在出售这所房子,地税 测绘等手续都办完了,等到签字过户时 坊子区房管局办事员看了我的离婚协议书(法院盖章的 该房属于我,房产证名字也是我的),却又要求出示生效证明、原配偶的签字?都离婚7年多了,本来不在一个城市 前几年听说去国外打工;早已无法联系。法院盖章的调解书是具有最终法律效力。。。房管局这样的做法不符合实情,故意的刁难!无奈之余我咨询多名律师,法院法官,均表示无需多此一举! 我无奈去了坊子法院要求再开离婚协议调解书的《生效证明》,但是法官说这东西本来不应该开的,协议书是送到之日起生效,都离婚6年了。没必要多此一举。闹到最后法官可怜我 申请领导给我开具了。回来路上顺便去了坊子房管局再次询问 杨大科长恶狠狠的说:“不管离婚多少年必须前配偶签字!就是告到省里也没用!有本事起诉房管局!” 我蒙了!跟他们讲理(当时情绪有些激动):这样不是难为老百姓吗? 那个主任再次说:“我不管你离婚多少年,必须让前妻签字,不服就起诉房管局!。。。”意思很明了:就是法院开了《生效证明》还不行 必须前妻过来签字!为了转让过户买卖双方已经跑了3天。。。最后就是得到这样的结果!等所有的手续办好 就差签字过户 却又受到这样的结局?之前的层层手续 是如何审核的呢?税金交了 评估、测绘、各个部门的审核都已通过。 跪求有关领导 给百姓一个说法! 类似我这样的很多,百姓怨声载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