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首付,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婚后房产证未办,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我和我妻子婚前共同出资首付购买了一套住房,首付30万,我出22万(有明确银行流水证明),她出8万,以她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合同,目前累计公积金还贷10万元,婚后装修我出了19万,她3万,目前房产证未去办理,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如果房产协议为我所有,我能否办理自己的公积金贷款合同?
其他答案
这套房子肯定是你们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虽然是以女方名字签订的合同。 如果离婚,房子协议给你,那么你需要支付给女方:首付款8万元,装修费3万元,婚后还贷10万的一半即5万元,如果女方主张还需支付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的一半做为补偿。 最好在离婚前办理好房产证,名字就写你的,并且让女方和你去公证处办理一个放弃财产的公证,这样房子的产权就归你一人所有。 公积金转贷办起来很麻烦,手续很繁琐,而且由于购房贷款额度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