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单位分配的租赁使用权房子,由我爷爷奶奶/我父母/我,五口之家居住!后有政策可以用爷爷单位工龄抵消大半房屋款项,剩余不足的由我父母亲用公积金缴纳,虽然不多,也只有2万元不到!当时租赁使用权房转变成产权房过程中,房产权证上写的是我父亲一个人名字,后爷爷过世,母亲过世,房子居住情况成为奶奶/父亲/... 展开
爷爷单位分配的租赁使用权房子,由我爷爷奶奶/我父母/我,五口之家居住!后有政策可以用爷爷单位工龄抵消大半房屋款项,剩余不足的由我父母亲用公积金缴纳,虽然不多,也只有2万元不到!当时租赁使用权房转变成产权房过程中,房产权证上写的是我父亲一个人名字,后爷爷过世,母亲过世,房子居住情况成为奶奶/父亲/我/我妻,产权证是写父亲!一本产权证两个户口簿,一户口簿是我父亲和我,另一户口簿是我奶奶,但因为政策关系等缘故,奶奶户口簿上还写有大姑/大姑女儿/大姑女儿的儿子在户口簿上!请问关于这个房子的继承权是属于我父亲吗?假设父亲不在世,作为他儿子是否有权继承这个产权证,怎么分配?假设拆迁,奶奶户口簿中大姑一家子人是否有权分的拆迁补偿?另外奶奶还有二个子女不在这套房子户口簿上,他们是否可享受到这套写我父亲名字的产权证房屋呢?拆迁了,奶奶/大姑(大姑一家人同奶奶一个户口)/大伯和小姑(不在这套房子户口簿上,产权证上也没有)是否可以有权获得补偿? 作为产权证户主的儿子我又如何保护好我的权益呢?我只想明白当中利害关系?为自己的利益争取该争取的?为我父亲争取更改得到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