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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是二套房,为了首付少给钱,所以买房的时候,只写了男方的名字,而且当时我们还没领证。请问,领证

因为我是二套房,为了首付少给钱,所以买房的时候,只写了男方的名字,而且当时我们还没领证。请问,领证后,我们去公证证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是有法律认可吗?
liangyifei|2013-09-16 07:0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周丁拓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有的,相当于房产证是你们夫妻联名而已
2013-09-17 11:51
来自北京市

钟民送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有,只要保证公证处的公证书有效就有法律责任
2013-09-16 23:52
来自北京市

蒙富年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有,只要保证公证处的公证书有效就有法律责任
2013-09-16 21:47
来自北京市

陈彪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去做公证就可以了
2013-09-16 15:15
来自北京市

杨家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有,只要保证公证处的公证书有效就有法律责任
2013-09-16 10:33
来自北京市

黄绍雁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公证书有效的话是有法律认可的
2013-09-16 09:49
来自北京市

潘香兰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有,只要保证公证处的公证书有效就有法律责任
2013-09-16 09:27
来自北京市

胡伟销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有,只要保证公证处的公证书有效就有法律责任
2013-09-16 09:21
来自北京市
第11- 18 条,共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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