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内蒙古赤峰市,我是2013年8月27日交的首付款22万元,交完首付款后售楼处给我开具了收据。施工方于2013年9月3日向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开发商的给我的说法是只有等我办理完商品房按揭贷款后,才可以向我交新房钥匙。但是赤峰地区的规定是拿购房合同跟发票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再办理贷款,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迟迟不向我出具发... 展开
我在内蒙古赤峰市,我是2013年8月27日交的首付款22万元,交完首付款后售楼处给我开具了收据。施工方于2013年9月3日向开发商办理了交房手续。开发商的给我的说法是只有等我办理完商品房按揭贷款后,才可以向我交新房钥匙。但是赤峰地区的规定是拿购房合同跟发票才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然后再办理贷款,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迟迟不向我出具发票,打电话问售楼处,工作人员一直在推诿,让我再等一等。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不给我发票是正常现象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