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安置房,在一年以内。房屋有补款,有安置协议,有发票,就却一个房地产行政部门的一个证明材料
我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个证明材料在哪里开?怎么开?我先后去了房管局,房管局回复是农村拆迁安置房归拆迁办管,我又去了拆迁办,拆迁办说归两江新区管委会管,我在两江新区管委会开了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说管委会不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不认。我晕了,后面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购房款发票或收据、拆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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