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第二十二条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展开
第十九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第二十二条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第二十三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三)月收入证明;(四)婚姻状况证明;(五)住房情况证明;(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门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 空挂的户口经不起后期的核定,申请到的几率很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