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父亲再婚前已过户给我,但父亲婚后又立遗嘱,要求继母拥有该房居住权,这是否有法律效应
我是家里独生女,父母有一套房子,母亲过世后,老房子卖了然后用这笔房款买了套新房子,新房子的产权是我的名字,并且我来还款。之后父亲再婚,并立遗嘱说继母拥有这套新房子的居住权直到继母过世。我的问题是:父亲再婚前,新买的房子产权已经是我的了,他再婚后立的这份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这种情况下,继母对这套房子是否拥有居住权。谢谢!
其他答案
再婚后立的这份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没有。继母对这套房子是否拥有居住权?没有,她能不能住由你说了算。 评论| 2 小时前购房置业顾问黄燕飞|合作机构: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不管这套房子是怎么买回来的,只要清楚这套房子的产权证上名字是你的,那你才是房产所有人,你才有权决定给谁住。而你父亲不是产权所有人,所以他是没有权利对这套房子作任何的处理。同理,你继母是否可以住在这套房子里,由你来决定。 当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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