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定金,法律咨询,这种情况能要回来吗?
我要买二手房,我妈作为代理人签署了居间协议,我未提供过授权书和身份证。交给房东1万定金,手上有1万元定金收据。因卖方和中介为明确告知此房是商住两用房,故取消交易。请问此居间协议是否无效?打官司索要1万定金胜算多少?
其他答案
房产中介不属于合同的当事人,所以购房合同并不涉及居间人的责任。买卖合同双方应该是业主跟你。业主出售房屋,当然要把房子的一些具体情况明确告知。但没有义务知道任何一个购房者对房屋的需求。对商住两用的房屋不满意,这是购房者的个人要求。在此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选择在磋商的时候放弃签订合同。但是,你既然签了合同,就不能以此为理由作为抗辩,对抗合同的效力。除非你在磋商的时候,明确提出对商住两用楼房不予考虑的要求 展开
2013-08-09 14: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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