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事情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01年我通过土地协议转让,跟我们当地某村签定买地协议,就是把原本废弃的土地卖给我们,期限是40年,地当时的情况属于荒地,现在被我们弄成养殖厂了,也盖了围墙和房子,另外有几家跟我们一起买的地,办理了所谓"集体土地证",期限也是40年,我估计集体土地证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我想请问办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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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胶:你好! 像你这样的情况属于土地承包,可以不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物权法,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如果你一定要办理,向村委会申请。
2007-07-04 17: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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