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乙方向甲方租了房子15年,用于幼儿教育,租金是按年付清,每年是28万,押金5万已收。现在已一年,但是一年的房租28万还欠15万没付清。现在乙方在没有通过甲方同意,就把房子转租给他人经营。因为乙方违约了,所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付清房租及没收押金;并且要求乙方承担房租租金的五倍违约金。合同中约定有这样两条“4、合同因乙... 展开
去年,乙方向甲方租了房子15年,用于幼儿教育,租金是按年付清,每年是28万,押金5万已收。现在已一年,但是一年的房租28万还欠15万没付清。现在乙方在没有通过甲方同意,就把房子转租给他人经营。因为乙方违约了,所以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并且付清房租及没收押金;并且要求乙方承担房租租金的五倍违约金。合同中约定有这样两条“4、合同因乙方原因而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的押金及所剩的房屋租金。”“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解除合同,违约金按当年租金的五倍支付给另一方。”==================================================================现在我想问,这两条有没矛盾,是不是同时可以要求乙方付清房租15万及没收押金5万,并且要求赔偿5倍租金140万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