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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买卖,20%税的问题

北京这边的,家里三口人(同一户口本),夫妻及孩子,三人每人名下都有一套房产(回迁房,93平米),想问一下,如果明年房产5年期满后,想卖一套房(夫/妻名下的房),请问,那需要缴纳20%的税么?也就是说,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卖其中的一套,算在那20%税的范围之内么?PS:顺便问一下,还需要缴纳其他哪些税?
情感月光|2013-05-21 17: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zt13718551247

您好:您的房产属于回迁经适房,因为不是唯一住宅,您要卖一套就要产生20%的个税,还需要缴纳的是3%的土地出让金和1.5%契税(*个税和土地出让金按照国家规定是要卖方来缴纳的),但是您可以选择净得价,也就是所有税费由买方来承担。
2013-05-21 19:28
来自北京市

和你分手

房子即使明年满五年了,出售的话也是满五年非唯一,因为以家庭为单位,你们有三套房了,所以不可能是满五年唯一住房了。必须要交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不过有一点,成本价的房子,在出售时还可以按照总价的1%交个人所得税。现在就看你家的回迁房是什么性质的了。规定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是卖方交,可北京的市场是卖方净得,不承担任何费用,所以费用都是买方出。
2013-05-21 17:20
来自北京市
第11- 12 条,共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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