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要求签一份购房意向合同,要求我们付定金给房东,我们付了2万定金给房东,中介开了一张收据给我们。一个礼拜后,中介要求我们签房屋买卖合同,签合同之前发现,之前与我们签意向合同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姐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并且,签合同之前发现我老公信用卡可能存在逾期多次的问题,可能导致我老公不能公积金贷... 展开
本月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要求签一份购房意向合同,要求我们付定金给房东,我们付了2万定金给房东,中介开了一张收据给我们。一个礼拜后,中介要求我们签房屋买卖合同,签合同之前发现,之前与我们签意向合同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姐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并且,签合同之前发现我老公信用卡可能存在逾期多次的问题,可能导致我老公不能公积金贷款。这时中介建议我们如果我老公不能贷款,可以以我的名义买,贷款利率还可以打折。由于这个原因,当天并未签房屋买卖合同。回到家后我和老公商量要怎么办,最后打算按照中介的建议去离婚以我的名义买房。周一我和老公请好假准备去办离婚,早上中介打电话来问我们怎么决定的,我告诉他我们打算离婚后以我的名义买,中介没多说。去离婚的路上,我老公想到要么先去中国人民银行拉一张征信报告之后再去,死也死得明白点。后来我们去拉了征信报告,发现我老公征信问题不大可以贷款的。这件事导致我们对中介的服务非常不满意,我们要求中介费打折或者终止协议返回定金。中介不同意,并且威胁我们说是我们的违约责任。现在的问题是,之前签的意向合同不是产权人签的字,那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责任在中介吗?我们能要回定金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