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在广元市朝天区陵江峰阁按揭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3月还完了全部按揭贷款,但是开发商说他项权、房产证、土地证等都还没有上报,才报了一期的一批,我们这个是二期,可能要2013年下半年才上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那么请问,像这种情况,他们直接给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并发放到业主本人手里吗,还是要进行抵押登记、办理他... 展开
2011年7月在广元市朝天区陵江峰阁按揭了一套商品房,2013年3月还完了全部按揭贷款,但是开发商说他项权、房产证、土地证等都还没有上报,才报了一期的一批,我们这个是二期,可能要2013年下半年才上报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那么请问,像这种情况,他们直接给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并发放到业主本人手里吗,还是要进行抵押登记、办理他项权证,然后去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再去注销抵押(但是我贷款还完了,银行不应该收他项权证了吧)?但我个人认为现在已经不存在抵押了,有关不用办理抵押登记,也不用办理他项权证了吧,那么他们收了抵押登记费180,他项权证26.5元,是不是也应该退还业主呢,谢。而且应该直接办理相关证件对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