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求助
急盼指教;我于006-2-28签约买了一预售房,当时交首付为总房款的57%,约定余款银行贷款。但之后发现1,开发商未将合同网上备案,且不给我原件。2,他的预售许可证已过期,我买的房屋在建委网上是不可售状态。3,开发商办不下来银行贷款,现在要求我改签协议,分期将尾款直接交给开发商,否则将起诉我。但合同中约定于2006年底办下的... 展开
其他答案
当然没有过诉讼时效哦,时效应该从开发商通知无法交房之日起计算两年,而不是签合同之日!一般开发商签的合同都是“南京条约”,对业户相当不利,如果贷不下来款,一般都是要求你分期来付款,这一点很难挑到他们的毛病,估计你只能接受现在不在预售状态很正常,只要你买的时候在就行了如果办不下业产权证,你可以起诉他现在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本楼超高的话,可以拒绝付款,要求他提供不超高的证明,这叫履行合同的“不安搞辩权 展开
2007-07-03 03: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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