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作为共同申请人有一套经适房,她能不能以个人名义再买房?这样算几套房?
请教各位,我女朋友去年买了一套经适房,申请人是她爸爸,她是作为共同申请人或者同住人。在这样的条件下,今年她能否以个人名义再买二手房(二手房是满三年的动迁房)?如果能卖的话是否算首套房?当她买好,审税以后,我和她领证后能否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比较急,在线等。谢谢
其他答案
如果你女朋友家的那套房子产权人不是她的名字就可以算是首套的。关于公积金贷款肯定是在你们买房前期要准备的事儿了。个人建议楼主可以商贷(公积金手续繁琐、周期长、一般过完户当天卖方是拿不到房款的).然后再把你们的公积金提出来。
2013-08-12 13: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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