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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房合同的几个问题

我有一出租房,合同签了一年,房费已交清,现在还有2个月到期。
偶单身|2007-07-02 16:38

其他答案

在水e人

一、现在我手中还有这3000元押金和2月房租,若我想与他们解除合同,可否扣除一定的押金?你与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租赁法律关系,适用《合同法》来调整。而承租人半夜打架惊动了邻居是相邻权纠纷的问题,适用《民法通则》或者《物权法》来调整,因此,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你想与他们解除合同,那么,一定是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你不担不能扣除押金,还要承担因为违约而对承租人带来的损失 展开
2007-07-02 16:43
来自北京市

xulu_sky

1.解除合同,是他们违约在先2.按规定,你可扣除一定的违约金3.违约金一般为一个月的房租
2007-07-02 16:43
来自北京市

玉树麟枫

房客本身就是一种扰民的违法行为。如果该房客再扰民吵闹,可以提前解除该租房协议。扣除压金我看不行,因为他们没有损害你的实际利益.像这样的房客你也别找事,如果他同意解约那把押金和房租(剩余)退了干快让他走了得了.你现在已经就2个月的租期了,可以于一个月后提出不续约的要求.并在下一个月开始找下一个租客看房,到日子他们就要搬出去.
2007-07-02 16: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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