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夫妻经过公证的财产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本人结婚时与妻子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妻子名下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后来因为房产加名去公证处做了房产赠与公证,将房子的百分五十产权赠与我。由于该房产仍在按揭,房管处无法加名。我想问,如果夫妻感情不合,赠与方是否可以撤销公证?
激情广角|2013-08-13 13: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张磊鑫

其它地方不确定,在杭州可以算首套房。这是肯定的!
2014-11-25 05:46
来自北京市

张秋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东莞哪家装修公司是优质的。现在想找家好的装修公司装房子。
2014-08-22 17:46
来自北京市

蘑菇5152

比较复杂,关系法规,所以只能律师帮助
2014-07-16 04:4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