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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收了定金并写了定金收据,因房屋押金争议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可以继续出租房屋吗

因事先没有说押金的事,到签订合同时,乙方以不同意交付押金而拒绝继续租用房屋,甲方在不退定金的情况下,可以把房屋租给他人吗,乙方手里的定金收据什么时候失效,甲方可以声明作废吗
曾经沧海不是云|2013-08-14 14: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九分完美

何必呢,既然没达成一致,何必扣人家定金呢?当时没说押金的事,也不能全怪乙方呀,甲方没说清楚,也是有责任的。把定金退了吧,重新找租户。
2013-08-14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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