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前将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子女之一,只有赠与协议与公证,未过户。过世后因动迁。。。。
老人过世前将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其城镇户口子女之一,此子女市区内有住房,并且只有赠与书与公证书,未过户。老人过世后因房屋动迁,原来的宅基地房屋置换成了几套商品房。因为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此子女不能转卖等进行经济交易行为,老人过世也无遗嘱,因此原来的赠与到目前为止视为无效,老人的其他子女可以共同继承动迁后...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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