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2年初买的二手房,因为土地使用证没下来,只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的合同上面写的东西对我们很不利
我家12年初买的二手房,因为土地使用证没下来,只去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的合同上面写的东西对我们很不利,内容大概是除了没满五年的高税,其他的费用都由我们出,现在国五条出来了,去房管局问了,必须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才可以过户,现在怎么办啊?那个合同合理吗?还有如果是现在退了,会交多少违约金。懂的答。谢谢大家 。
其他答案
两证不齐全是没办法过户的!合同其实不存在合理还是不合理,因为所有条款都是双方协商后同意才签的,当时你们买的时候也可能是觉得便宜或者比较急,没有在意税费的问题,现在出现了这些预料之外的事情,说实话,只能认了!如果你们想退,也可以,我不知道你们给业主已经给了多少钱了,按照《定金法》规定,定金额度不能低于标的物价格的3%,也不能超出标的物价格的20%,否则都是无效的,如果买方违约的话,所付定金买方无权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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