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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细则对于以前有过二手房交易但未过户的可有影响?!

我家在2011年6月份购置一套二手房,考虑到当时原房屋房主的房产证未到五年,为了减免5%的营业税,因此与原房主到当地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房屋协议,想等原房屋房主的房产证到达五年后再进行过户,我想问一下如今这国五条细则的颁布会影响我几年后过户吗?!如果等国五条细则实施后我会不会再多交20%的税?!
激情广角|2013-08-14 09: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彭喜双

国五条关于个税的描述: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规定原来就是按总价1%或差额20%征收,原来房价不好认定一般按1%征收,现在房价须由评估机构认定。这里的20%是指原购房价能在税务或房管部门查到,转让时用评估价格减去原购房价的差额乘以20%为需征所得税。 建议楼主核算一下5.6%的营业税和20%所得税差额,然后考虑是否及时过户。
2013-08-14 09: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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