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事件下面详述,是关于租房、房屋违约金、租房合同的问题。请懂法的朋友点拨告知。
2012年8月9日跟一姓G的女的签定租房协议,租期两年,一年房租是8000元,两年的房租16000元一次性全额交付。现在刚到3月,此女三番五次带闲杂人等过来看房,影响了我家的正常生活,我今天发飙了,跟她发生争吵。我仔细看了下我们签定的协议,发现几处问题:1、此女是甲方签字人,叫GGX(名字首字母缩写),但我们当时并没有看房产... 展开
其他答案
1、关于签约方是否房屋产权人,你可以到房屋所在地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登记信息。如果对方是产权人,签约主体合法,合同有效。如果对方不是产权人,要看对方与产权人的关系,如果是家庭成员关系(例如:产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对方签约行为可视为表见代理,合同仍然是有效的。2、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东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租赁期满,房东无权擅自收回房屋。如果房东提出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 展开
2013-08-15 10: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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