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间平房(共70平米)在99年底卖给了亲戚 48000卖的 协议写的是我们三天搬出同时买方把钱付清并把产权本过户(买方先暂付10000) 但是一直到现在买方都差我们18000元 期间我们要过多次 但都没给 现在我们不想卖了 不知可以打赢官司吗?? 注:房子(产权本)是我爷爷的 协议是我爸代签的 爷爷已经去世 房子在市中... 展开
我家有两间平房(共70平米)在99年底卖给了亲戚 48000卖的 协议写的是我们三天搬出同时买方把钱付清并把产权本过户(买方先暂付10000) 但是一直到现在买方都差我们18000元 期间我们要过多次 但都没给 现在我们不想卖了 不知可以打赢官司吗?? 注:房子(产权本)是我爷爷的 协议是我爸代签的 爷爷已经去世 房子在市中心门脸的后边 买方把房一直用作门脸的雅间(买方已把房出租年租30000)干的饭馆 请问我们如果不想卖了可以么?(协议上有甲方,乙方和中间人) 如果不行我们可以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卖给他吗?或者我们要求这十多年的补偿(因为买方这十多年用房给他自己创造了价值)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