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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要求交纳配套设施费是否有法律依据?

请问一下,购房时要求交纳配套设施费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现已交纳并已入住,该怎么办? 另:当时购房时交纳了配套设施费,房产商许诺已包括公共维修基金,但现在拿房产证时又要求交公共维修基金,并且不交不给房产证复印件(贷款买房),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们该如何维权? 谢谢
lisue645|2013-08-16 13:0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孙亦文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你这个问题太笼统了,不好回答。
2014-12-10 11:09
来自北京市

黄秋链

联排别墅和独栋别墅都有,看你需要什么样的了。
2014-09-18 14:18
来自北京市

马平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8874173516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递交退房申请
2014-07-09 02: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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