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08年3月至今没有缴纳物业费。本月收到法院传票,听说有一个什么2年时效,不知道过了没
物业只能提供11年3月和12年3月的挂号信证明催款,民事诉讼具体哪一条关于2年时效,谢谢
其他答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会因相关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而中断,并重新计算。
2013-08-18 12:1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