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拆迁装修方面的部分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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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第十二条 承租人经 展开
2013-08-18 13: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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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两间红空门面房,还有两年就要拆迁了,目前我已装修好地面、墙壁、吊顶、水池,、等等所有装修设施,现在处于经营餐饮中,但两年后就要拆了,我想问问,我们当时租房合同书中所写的,(若遇到拆迁,出租方会赔承租方部分装修费用)我想问问,他提到的出租方赔付承租方的部分装修费用是指我目前承租房内的所有按装设施和一切电器用具、用品用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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