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以公证的形式卖出,风险大吗?
因我的房子购买不足五年现在想卖掉,买家商量用公证的形式公证给他,满五年后再过户给他,买家支付我除开银行的贷款后剩下的余款,这样就省掉了二手房的税费。请问对于卖家来说有风险吗?未满5年期间,买家继续已我的名字的银行卡来还贷款,万一此期间买家不按时还款,或找不到人等其他意外情况,我应该如何来避免,有没有好的方法?
其他答案
你这种交易买房风险其实更大些。因为虽然有公证,但是如果他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时,你随时可以撤销买卖协议;同时那时候房价如果上涨过快,你不过户,他也是个很麻烦的事情。因此站在你的利益上,建议你唉买房协议上加上个条款:一是不按时还款逾期多久,本协议取消,二,取消的同时,买方支付的钱不退或者需支付多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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