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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是否仍要承担卖方把房子重新抵押给他人的风险?

动迁房未满三年,仅管作了"公证"卖方满着买方是否可以把房产作抵押,进行借贷?
chenjianhao2012|2012-11-09 11:58

其他答案

德佑华华

有的地方可以,比如深圳、东莞、贵阳等
2014-09-05 07:31
来自北京市

李琦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这个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就算抵押给银行和个人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2012-11-09 20:30
来自北京市

张莹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光做公证是没用的 不满三年的动迁房买卖,本来就不合法。 现在即使卖家瞒着去“二次抵押”你也没办法
2012-11-09 19:28
来自北京市

杨继超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有这方面的风险,这样操作的不确定性还有很多
2012-11-09 17:11
来自北京市

邵银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就算抵押给银行和个人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属于原房东的!
2012-11-09 16:29
来自北京市

zhangxiaoyang39

不可以的、房子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属于原房东的!
2012-11-09 13:40
来自北京市

顾宇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您好,这个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就算抵押给银行和个人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2012-11-09 13:10
来自北京市

詹春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您好,这个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就算抵押给银行和个人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2012-11-09 12: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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