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我拿了5万元,分手后,房子归他,但现在房子跌了二十万左右,我还能要回我的五万元钱吗?

恋爱期间我和男朋友共同买房时我拿了5万元,购房合同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分手后,他无力还我的5万元,我也没有及时要,房子归他,但现在房子跌了二十万左右,房产证现在他一个人办理,也是他一个人名字,请问我还能要回我当初拿出的5万元吗?现在分手一年多了,房子跌价二十万左右的损失要不要我一起承担的?如果要,是均摊吗?
a464033581|2013-08-19 09: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张琳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都是买卖双方提供材料。中介不需要。
2014-12-07 19:33
来自北京市

kcjiaying

不错,广告做到这里了
2014-07-09 11:23
来自北京市

LIUZM

协商 亏的钱按比例承担, 比如当时你出5万,他出45万,你占1/10,现在亏了20万,20/10=2,这样你亏了2万,所以你还可以要回3万, 明白了吧,
2013-08-19 09:10
来自北京市

冰原香子

且不论法律问题, 正常来讲的话 比如说房子100W 现在80W 那么你当时花的5W 现在来讲的话,也只能算是当时的4W块是吧! 一个数学的比例问题,所以其实现在你还想要回5W的话其实是很不讲道理的, 而且这种纠纷通过法律也是只能是调解 一般情况都是这样, 可能没有办法得到5W了
2013-08-19 09:1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