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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提出开发商应在2011年9月30日前将商品房交付受买人使用 那么2011年9月30日算是交房时间么

但是我至今未领取房屋钥匙,也未验房。当2012年9月28日房产证办理下来后提出领取房屋钥匙时,物业公司提出我应缴纳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的物业管理费
guchi1963|2013-08-21 12: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大孩子哦

如无正当理当,你未收房的,实际是你不及时履行合同,也是违约行为的一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4-04-05 09:42
来自北京市

xineryue

物业管理费是按合同的交房通知开始算的,他通知你去验房拿钥匙,如果是你的原因没去拿,那是你个人的问题,这部分物业费应该跑不了
2013-08-21 13:01
来自北京市

某妞

如无正当理当,你未收房的,实际是你不及时履行合同,也是违约行为的一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3-08-21 13: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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