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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耒阳市买了一商品房,交房已四年了,开发商未办理房产证,可以起诉解除购房合同退还购房款吗?

ask4160654701|2026-04-28 17: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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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40670514

您在耒阳市购买的商品房因开发商未办房产证而主张解除合同,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核心义务之一,交房四年未办理已导致您无法正常行使房屋所有权(如转让、抵押等),属于“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违 展开
2026-04-28 17: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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