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主要用于保障农户居住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点: 1. **主体特定性**: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宅基地,非成员(如城镇居民)不得购买或变相取得。 2. **无偿性与福利性**:宅基地通常以分配方式取得,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体现对农民居住权益的保障。 3. **限制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若农户 展开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主要用于保障农户居住需求。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点: 1. **主体特定性**: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宅基地,非成员(如城镇居民)不得购买或变相取得。 2. **无偿性与福利性**:宅基地通常以分配方式取得,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体现对农民居住权益的保障。 3. **限制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若农户转让房屋,需符合“房地一体”原则,且受让人需为本集体符合条件成员。 4. **面积限制**:各地对宅基地面积有明确规定,超出部分可能面临整改或收回。 5. **继承问题**: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依法由继承人继承。若房屋存续,继承人可继续使用宅基地;房屋倒塌或闲置超期,集体有权收回。 需注意,宅基地审批需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批准,未经审批私自占地建房可能被认定为违建。涉及宅基地纠纷时,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若有具体操作问题(如分户申请、权属争议),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