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三年取钱算转移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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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前三年取款是否属于转移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转移财产通常指一方在离婚前恶意隐匿、变卖或无偿处置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若取款行为有合理用途(如正常生活开支、赡养父母、偿还债务等),并能提供相应凭证,一般不认定为转移财产。但如果大额取现无法说明合理去向,或存在频繁、异常的资金流动,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判断标准包括:取款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资金去向是否可追溯、行为时 展开
2026-01-15 05: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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