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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借名买的单位集资房改经适房,4年前已过户给实际购房人并补缴土地出让金,现在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奥利翁|2026-01-13 18: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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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借名购买单位集资房改经适房并已完成过户的情况,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产权明晰性** 过户后需确认房产已登记在实际购房人名下,且不动产权证信息无误。若原为单位集资房或经适房,需核查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凭证是否齐全,确保已转为完全产权性质,避免后续交易受限。 **税务风险** 过户时若涉及差价(如购房时与过户时的市场价差额),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需留存补缴土地出让金、过户费用的相关 展开
2026-01-14 08: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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