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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法院可酌情少分或不分财产给对方。房产作为重要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婚姻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
ask1695849663|2026-01-08 16: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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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79879985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过错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过错程度等因素,并非单纯因一方过错就剥夺其全部产权。若房产系婚前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过错方名下,原则上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要补偿。实际操作中,法院可能酌情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比如在财产分割比例上有所倾斜。产权登记不 展开
2026-01-09 05: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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