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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拆迁房给子女后能反悔吗?有哪些法律限制?

父母把拆迁安置房赠与子女后,如果想撤销赠与,需要满足《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比如受赠子女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或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等。另外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koko1168|2025-12-30 11: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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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拆迁安置房给子女后能否反悔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赠与已完成过户登记,房产已实际转移至子女名下,则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根据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不可撤销,普通房产赠与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但转移后则需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主张撤销。对于拆迁安置房,还需注意其特殊性质。若该房产属于限售期内的安置房,可能因政策限制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此时赠与行为尚未完成 展开
2025-12-31 05: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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