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关于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是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如下:1.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3.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 展开
2025-12-24 19:1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