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不动产,二者性质存在本质区别,具体说明如下: 1. 不动产的核心是“有形物”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附着于土地的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属于有形财产(物) 范畴,需满足“有体、特定、可直接支配”等物的基本特征。例如,宅基地本身(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不动产,但宅基地使用权并非物本身。 2.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 展开
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不动产,二者性质存在本质区别,具体说明如下: 1. 不动产的核心是“有形物”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附着于土地的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属于有形财产(物) 范畴,需满足“有体、特定、可直接支配”等物的基本特征。例如,宅基地本身(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不动产,但宅基地使用权并非物本身。 2.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本质是对集体所有宅基地(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即基于他人不动产(宅基地)产生的财产性权利,而非物本身。 3. 登记客体明确区分 不动产登记中,宅基地(土地)需办理所有权登记(登记客体为“物”),而宅基地使用权需办理使用权登记(登记客体为“权利”),二者登记客体不同,进一步印证性质差异。补充:实践中易混淆“宅基地(物)”与“宅基地使用权(权利)”,前者属不动产,后者属不动产权利,不属于不动产范畴。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