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首先,村委会本身不是法定拆迁主体,我国法律明确集体土地征收的拆迁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征收部门,村委会无自行启动拆迁、签订拆迁协议的法定权力。其次,村委会若要与村民签拆迁协议,必须满足合法委托条件:需由县级以上征收部门出具正式委托文件,明确委托其代为办理特定拆迁补偿事宜(如确认房屋权属、协商补偿细节等),且委托范围不得超出征收政策规定。再次,即使有委托,协议也需符合法定要求:内容必须遵循 展开
2025-11-27 09:4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1. 村委会无权以自身名义直接与村民签订拆迁协议。 拆迁协议的法定签订主体为:集体土地征收时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征收时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村委会不属于法定拆迁主体。2. 村委会仅可在政府委托授权下协助开展工作,比如入户调查、征求村民意见、代为发放补偿款等,但不能以自身名义签署拆迁协议。3. 若村委会未经政府委托,擅自以自身名义与村民签拆迁协议,该协议因主体不适格可能被认定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