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买的房子有60年使用权,物业现在要收停车费合理吗?
我买的房子合同写明有60年使用权,现在物业突然要收停车费,这样合法吗?作为业主有没有权利不交这个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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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小区停车费问题,需要从几个维度来看。商品房小区的地面停车位通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需经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授权,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并接受监督。地下产权车位则不同,开发商或产权人有权自行定价,但价格需符合市场规律。60年使用权可能是商住公寓或特殊性质房产,这类物业的停车管理权属要看当初购房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明确将停车管理权授予物业,收费行为就具备合法性基础。物业收取费用后应当 展开
2025-11-15 23:32
来自北京市
AI整理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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