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1、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告知函;2、区主管部门复函;3、由小区管理处负责将复函张贴,告知小区的每一位业主;4、成立筹备小组,将筹备小组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将筹备小组名单通告全体业主,公示7天;5、召开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6、将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进入推荐候选人阶段;产生正式候选人;将候选人简历向全体业主公示14天。7 展开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程序:1、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告知函;2、区主管部门复函;3、由小区管理处负责将复函张贴,告知小区的每一位业主;4、成立筹备小组,将筹备小组名单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将筹备小组名单通告全体业主,公示7天;5、召开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业主委员会选举方案;6、将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进入推荐候选人阶段;产生正式候选人;将候选人简历向全体业主公示14天。7、公示期满业主对候选人无异议(业主大会表决可采取上门发收选票的方式),将候选人报区局备案,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提前15天告知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开箱验票(可邀请居委会人员、辖区民警参加),当场宣布结果。8、将选举结果公告全休业主;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产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选聘执行秘书。9、由筹备小组负责将“关于XXX业主委员会资格审查备案的请示”及当选委员的简历、选票统计表复印件报区主管部门,区管部门审核确认选举结果有效后给予批复备案。10、向全体业主公布选举结果和区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业主委员会刻制公章。说明:1、分期开发的住宅区,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2、业委会筹备小组则5人组成:其中开发商代表1名、物业管理单位代表2名、业主代表2名三方共5人组成。3、业主委员会数为单数,最少5人,最多不超过17人。4、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求加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