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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并不一定拥有永久居住权。一般来说,拆迁房的居住权情况要依据具体的安置协议、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房屋的产权性质等来确定。如果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拆迁安置程序获得的房屋,并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居住权相关事宜,那么居住权的期限会在协议里详细说明。有些情况下,可能只是给予一定期限的居住权保障,比如数年。这是因为拆迁房的产权归属可能较为复杂,有的可能归集体,有的可能归政府相关部门等。若居住权人违反了相关约定, 展开
2025-11-14 09: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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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一般不存在永久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通常有明确的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对于拆迁房,如果是通过正常安置获得,居住权的期限往往根据相关协议或政策确定,并非永久。1. 若拆迁安置协议中有关于居住期限的约定,应按约定执行。比如约定居住10年等,期满后居住权可能终止。2. 如果是基于特殊政策安排给予的居住权益,也会有相应的条件和期限限制。3. 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比如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等明确设立永久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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