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迁出未满5年的原村民,在村集体进行土地和宅基地分配时,可以享受与常住居民同等的权益是什么意思
户籍迁出未满5年的原村民,在村集体进行土地和宅基地分配时,可以享受与常住居民同等的权益是什么意思
其他答案
“户籍迁出未满5年的原村民,在村集体进行土地和宅基地分配时,可以享受与常住居民同等的权益”这一表述,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即便原村民户籍已迁出但未满5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延续、宅基地使用权保留、补偿分配资格以及流转权益方面,仍与未迁出户籍的常住居民享有相同待遇。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因此,若原村民在承包期内迁出户籍但未满5年,且未在新落户地获得土地分配,其原承包地权益不受影响,可继续享有 展开
2025-11-13 1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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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权益分配的特殊情况。户籍迁出未满5年的原村民在村集体分配土地和宅基地时,仍可保留与未迁出村民同等的权利资格,这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延续性考虑。相关规定对这类"过渡期"村民的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主要是考虑到户籍变动与土地权益脱钩需要一定缓冲时间。具体到操作层面,这类村民在土地承包、宅基地申请、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与常住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但需要注意,5年期限的计算通常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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