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宅基地房,二008年时应无人居住,受让了一位老人,(因为他没地方住)后来他又把房子卖给了一个河南人请问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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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收回宅基地房的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以下为您举例说明:1. 转让行为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风险。如果您与老人之间的转让办理了合法手续,且老人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同时老人将房屋卖给河南人时,河南人也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了本村成员资格并办理了过户,那么两次转让行为可能均合法有效,您将无法收回房屋。例如,若老人是本村成员,您与他依法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权过户,之后老人又将房屋卖给已入赘本村并取得 展开
2025-10-25 10: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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