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申请,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材料。2.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 拆迁人在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应当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 展开
1. 建设单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申请,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材料。2.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3. 拆迁人在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应当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4.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5. 拆迁人完成拆迁后,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拆迁验收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备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