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问题2011年4月11日夫妻共同买下两套宅基地(还没有办下土地使用证我该如何追究私自卖掉夫妻共同宅基地的行为?
针对问题:2011年4月11日夫妻共同买下两套宅基地(还没有办下土地使用证,但在开发商那里有总的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已跟我们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过几年后其中一方勾结开发商私自卖掉给别人并把原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撕毁后怎样追究,没钱起诉怎么办?,我想进一步了解:我该如何追究私自卖掉夫妻共同宅基地的行为?
其他答案
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按规定不能自由买卖。2011年购买的两套宅基地若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说明产权尚未合法化。这种情况下,私自转让行为本身存在法律风险。夫妻共同财产处置需双方同意,单方擅自处分可能构成侵权。建议先收集交易证据,包括转让协议、付款凭证等材料。若转让行为确实存在,可通过协商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由于宅基地性质特殊,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意见。这类纠纷往往需要结合土地管理政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